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学校内部调剂共享,充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现对学校设备和家具调剂工作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拟报废处置的大型仪器设备和未到年限的普通设备必须先进行调剂公示,公示期满无调剂意向方可进入报废流程。各单位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和家具应及时进行清理、调剂。
二、调剂申请由各单位统一提出,填写附表提交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在门户网站、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调剂专栏实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校内调剂达成意向后,由双方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内办理校内调拨手续,变更资产所属单位、保管人及安置地点等信息,所产生拆装和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四、如有校外调剂意向,须按照《复旦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复旦大学设备和家具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履行报批程序。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21年3月16日
联系人: 郭竞男 65642429 zcqc@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