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办理固定资产校内调拨手续?

答:登录“资产管理系统”,点击“变动申请——资产调拨”,选择“资产类型、转入部门和领用人”,点击“增加卡片”后可看到原保管人名下所有的资产卡片,勾选拟调拨资产(可多台勾选),点击“增加”,填写变更信息,“保存”并提交。

       待转出部门、新保管人及转入部门线上审核确认后即完成校内调拨手续,并请新保管人对所接管资产及时进行实物清点,打印并粘贴新的资产标签,保证账物相符。

  

问: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资产调剂公示,如何办理?

答:各单位拟报废处置大型仪器设备或未到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必须进行调剂公示,公示期满无调剂意向方可进入报废流程。各单位闲置不用资产,应及时调剂使用。调剂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

       “待调剂资产申请表”可在“资产管理系统”或资产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申请表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提交,Excel电子版发送zcqc@fudan.edu.cn邮箱,纸质盖章版送交资产处存档。

       资产处每月进行两次集中公示,公示日期一般为当月1日和15日(遇节假日顺延),公示日前五日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公示平台为资产处门户网站“调剂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复旦大学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大仪调剂”栏和资产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

  

问:达成调剂意向资产如何办理后续手续?

答:如达成调剂意向,调出单位履行本单位内部程序后,在“资产管理系统”内办理资产校内调拨手续,变更资产所属单位、保管人及安置地点等信息。如属大型仪器设备,调出单位应同步移交资产档案,包括采购资料、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资产移交时所产生拆装和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或报损手续?

答:(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求;

       (2)因技术原因并经过专家鉴定,确需报废、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

       (3)经环保检测不合格,确需报废、淘汰;

       (4)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

       (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废或报损。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物尽其用”的原则,对于已达报废年限但还能正常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

  

问:未到年限的设备和家具可以提前报废吗?

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9号文规定,设备按类别,使用年限为5-20年不等,家具一般为15年(学生家具5年),具体各类设备使用年限见《复旦大学设备和家具使用年限表》,该表按照财政部规定整理。资产系统中已为每台设备设定好使用年限,资产保管人可以直观了解。

       如设备或家具未到使用年限,但确已损坏需报废的,应提交情况说明和照片后申请提前报废。未达报废年限的设备类资产应先进行调剂公示。

  

问: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答:登录“资产管理系统”(http://zcc.fudan.edu.cn),点击“变动申请——资产报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资产类型”,点击“增加卡片”,勾选拟报废资产,若报废未到使用年限或单价10万元以上资产,需根据要求上传附件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填报单位管理员和负责人及资产处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通过后将报废物资送资产处进行核销。

报废未到使用年限的设备或单价10万元以上的资产,需进行资产调剂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问: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需上传哪些附件?

答:报废已到使用年限且单价10万元以上资产,需上传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报告40万元以上另需提供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情况说明资产照片;未达使用年限资产不论金额大小都需提供经院系签字盖章的“资产提前报废的情况说明”和资产照片

  

问:资产附件是否可单独报废?

答:原则上附件不可单独报废,若符合报废要求,且主机已达到报废状态,可以关联主机一并申请报废,经学校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注销主机资产时附件会一并自动注销。

  

问:固定资产报废后可以自行处置吗?

答: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自行处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各单位都应将申请报废的资产交还资产处,由资产处进行统一处理。

  

问:报废固定资产送交哪里?

答:固定资产报废审核通过后,“审核环节”为验收管理员审核时,申请人应在一周内将实物送交资产处。送交地址分别是邯郸校区旦苑停车场后集装箱楼;江湾校区保障楼(每周一、三下午1点至4点半);枫林校区东3号楼105室;张江校区食堂3314室,建议送交时提前联系。

        联系方式:邯郸、江湾校区:万老师 65642086

                         枫林、张江校区:沈老师54237133

  

问:报废资产回收时应注意什么?

答:报废回收的实物资产必须保持完整,各零部件不得自行拆卸,且必须附着与报废申请单一致的资产二维码标签,如标签遗失请至标签自助打印机补打标签并粘贴,交还的实物如不完整或未贴标签,不予回收。

       报废回收的单件资产总价如在10万元以上的,交还实物时请一同提交《复旦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报告》签字盖章纸质版。

  

问:资产申请报废并交还实物后就马上注销了吗?

答:不是。资产处审核通过报废申请并回收实物后,将每月汇总拟报废资产相关材料,并流转财务处审核,由财务处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等机构审议。待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废处置后,资产处方可办理资产系统信息注销等工作,故报废资产自提交申请至注销时长将视学校决策程序,约需三个月。

  

问:哪些情况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需进行赔偿?

答:(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

       (2)不遵守规章制度,擅自动用或拆卸而致损坏;

       (3)未经本单位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4)工作失职,保管不当造成损失;

        因上述情况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赔偿。

  

问:资产损失具体由谁赔偿?

答: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应由资产所在单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到人,一般应由责任人赔付。确需由单位承担的损失,则由单位赔付,但单位赔付不得使用中央、地方拨款或学校专项经费支付。

  

问:哪些情况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可以不赔偿?

答:因以下客观原因造成设备和家具损失 ,经所在单位证实,可以不赔偿。

     (1)实验操作正常进行,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变化,造成设备损坏;

     (2)设备和家具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损坏;

     (3)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意外停电、停水、停气等)造成意外损坏;

     (4)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确认被盗,出具记录报告者。

  

问:报损固定资产如何办理手续?

答:登录“资产管理系统”,点击“变动申请——资产报损核销”,选择“资产类型和赔偿方式”,点击“增加卡片”可看到保管人名下所有的资产卡片。勾选丢失资产(因报损涉及赔付,只能勾选一项),点击“添加”,选择“损失原因”后点击“保存”,同时上传“报损核销情况说明”和“复旦大学仪器设备家具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台件20万元以上需提供)。

       经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资产处审核并计算赔偿金额。申报人下载打印“报损核销单”至财务处缴付赔偿款后,登录“资产管理系统”上传赔偿款记账凭证,待资产处审核确认后即完成报损核销流程。

  

问:报损固定资产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答:已到使用年限资产的赔偿金额=设备原值×2%

       未到使用年限资产的赔偿金额=设备原值×(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

       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见“复旦大学设备和家具使用年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