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度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1744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文,见附件一)要求,现将我校实验室数据信息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1.实验室相关信息填报

统计时段:201791日——2018831

填报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或实验室负责人)

填报路径:登录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网站,选择左侧“实验室与大型仪器数据上报”模块,更新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卡片”、“实验室基本情况”、“教学实验项目”(科研实验室不填)、“实验室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如有新增实验室的情况,需要点击“新增实验室卡片”、“新增实验室基本情况”、“新增实验项目”、“新增实验室工作人员”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信息数据填报 (设备清单见附件二)

统计时段:201791日——2018831

填写人员:相关老师(或部门设备管理员)

填报路径:登录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网站,选择左侧“实验室与大型仪器数据上报”模块,点击精贵仪器上报中的上报数据填写(个人)(查询、逐台编辑、确认后即完成)。

注意:

本次数据填报全部通过“实验室与大型仪器数据上报”模块系统网上完成。为了加快填报进程,我们已把上一学年度各部门填报的数据上传到该系统,可以进行查询、编辑、复制、新增、删除等操作。各部分操作均有帮助填写说明。所有需要上报的信息,无论内容是否与上一年度相同,都必须打开编辑界面,确认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才能成为本次上报的数据。

咨询联系人:邯郸校区(含江湾校区): 22436 寿老师

                    枫林校区(含张江校区): 37028 张老师

3. 报送截止时间:2018927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
 2018
914


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文,附件一).pdf

2018大型仪器清单(附件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