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推门行动”,解决业务系统之间数据不兼容的问题,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和信息化办公室密切合作,已完成合同管理系统、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系统对接后,货物采购数据和合同信息将在两系统之间进行共享,减少师生数据填报工作量,提升采购与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即日起,对通过采招管理系统完成的货物类采购(含科研分散比价、急需采购、网上竞价),用户在申请采购合同及备案时,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内贸合同管理系统
用户在填写资产处内贸合同时,只需输入“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点击页面空白处或按Tab键校验成功后,系统将从“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中自动提取产品名称、采购方式、成交单位信息等多个关键字段信息,并可自动获取填充论证资料、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附件信息。申请人在核对同步资料补充合同其他信息后,即可快速提交。
二、外贸合同管理系统
用户在系统申请界面点击输入“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拉至页面最下端,点击“保存草稿”。在“货物信息”“经费信息”模块点击“增加”,系统将自动加载采招系统中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商、使用机时和经费编码等信息。申请人在核对并补充所需信息后,便可提交申请。
三、采招管理系统合同备案
合同签署完毕后,相关的数据将推送到采招系统,因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系统备案需要而填写的合同信息,可从合同系统自动获取。
合同管理系统与采招管理系统对接工作,后续我们将不断优化。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资产管理处 孙老师 65642437
采招中心 张老师 65641292
信息办 65643247、65643207
资产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